Dario Mantovani教授主讲法典编纂史系列学术讲座第五期“罗马裁判官的告示是法典吗”讲座顺利举行

发布者:王姝文发布时间:2020-12-04浏览次数:129

122日晚,法典编纂史系列学术讲座第五期——《罗马裁判官的告示是法典吗?》——在文澴楼一楼国际会议厅如期举行。本期讲座依旧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法国法兰西学院(Collège de France)教授、国际古典文献学研究会副主席Dario Mantovani受邀以视频连线的方式担任主讲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罗马法系研究中心主任黄美玲教授主持本期讲座,许多国内外法学俊彦线上参会,众多法科学子到场聆听学习。



讲座伊始,黄美玲教授向与会人员隆重介绍了Dario Mantovani教授的学术成就,并对他能为我校学子授课致以诚挚的谢意。

首先,Dario Mantovani教授开宗明义,指出罗马裁判官告示研究的六大悖论。他从地方长官制度体系讲起,阐明裁判官的司法属性,随即引入第一个悖论:告示具有多样性,同时也存在相当多的重叠。他进一步解释,告示作为长期经历的产物,是罗马帝国统一法律的有力手段。



随后,他以古代的硬币图案及文献为例,详细阐述了罗马司法体系与裁判官告示的特点,并通过说明裁判官及其告示在两个审判阶段中所发挥的作用,提出了第二个悖论:告示兼具整体性和灵活性。裁判官的告示以补充和完善市民法、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易受舆论和民意影响,具有可变通性。这也指向了第三条悖论:告示陈述了程序法规则,但也影响实体法。基于保障市民权利的需要,裁判官的告示在某种意义上也成为造法活动。



第四条悖论是告示无处不在但又不可见。Dario Mantovani教授对比了罗马广场上的告示繁多与优士丁尼《学说汇纂》中的告示稀缺,指出告示并非法学研究的中心,在汇纂系统中几乎无迹可寻。通过深入剖析上述内容,他强调更新告示的必要性,进而谈及第五个悖论:告示不断改变但相当稳定。裁判官为了保护权益所发布的一系列补救措施,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告示。

第六个悖论——告示是不以法典形式存在的法律汇编——是本次讲座的重点。围绕哈德皇帝时期法学家朱利安的立法工作,Dario Mantovani教授援引了著名历史学家爱德华·吉本与法律思想学者约翰·戈德里克·海内克的论述以及优士丁尼《学说汇纂》的文本,从学术史的维度阐释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的差异,并进一步点明告示的本质属性。

在现代思考模式下,古老的告示似乎带有相互矛盾的特征。Dario Mantovani教授在讲座结尾呼吁学者在研究中抛开思维定式,理解并运用过去的思维模式,积极探求告示中的真理。

在提问环节,Dario Mantovani教授就裁判官是否具有立法权这一问题给予了详细而全面的解答。



至此,在对线下会面的殷切期待中,本次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