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丹丹)4月21日晚,“私法统一化如何可能:罗马共同法与新共同法”访问教授讲座第三场“继承权剥夺”在文澴楼中意学院会议室如期举行。本期讲座由那不勒斯费德里克二世大学教授、著名罗马法期刊《Index. International Survey of Roman Law》主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意学院访问教授Cosimo Cascione担任主讲人,我校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意学院意方执行院长黄美玲教授担任主持人,罗马第一大学博士生刘禹呈担任翻译。线上线下众多学者以及法科学子积极参加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Cascione教授以罗马法中的继承制度引入本次讲座的主题——“继承权剥夺”。教授首先简要介绍了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两种主要的继承制度。其中,本次主题“继承权剥夺”主要发生在遗嘱继承中,罗马法遗嘱继承的核心要旨在于继承人的设立。三种典型的遗嘱继承方式包括会前遗嘱、战前遗嘱以及曼蓄帕续式遗嘱,即秤铜式遗嘱。
随后,Cascione教授运用词源学构成的方式剖析了继承权剥夺(Diseredazione)的内涵,并进一步介绍了继承权剥夺的理论体系,包括定义与形式,自权人、他权人、未生子与任命继承人的继承权剥夺,继承权剥夺的遗漏以及继承人失格等。结合上述理论引导,Cascione教授通过3个实例分析向大家说明,继承权剥夺的罗马法渊源兼具人文性与冲突性,当代立法与其一脉相承的同时也因时代价值取向的变化而演变。其中,Ines Soracco 自书遗嘱一案,最早于1982年提起诉讼,几经反转,最终由意大利最高法院于2012年判定遗嘱人单纯剥夺部分合法继承人继承权的否定性遗嘱有效,并据此确定了当代意大利倾向遗嘱人个人意志即私权自治的审判标准。
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