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罗马一大法与经济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者:张向飞发布时间:2023-06-15浏览次数:4892

为严格执行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精神,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罗马一大法与经济学院(以下简称法与经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法与经济学(双证)专业复试工作细则。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巡视小组

为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法与经济学院成立以院长、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各专业项目协调人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巡视小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黄美玲

  副组长:黄赛男  Domenico Dursi     

  组  员:李  俊  周  凌

 负责本年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工作监督巡视小组:

  组  长:周俊杰

  组  员:张向飞  冯倩然  王姝文

 负责对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和对本院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及巡视检查,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各专业拟招录计划数

 法与经济学(双证)专业拟招录计划数见附件1

 法与经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收调剂。

三、复试工作基本政策

(一)比例及复试名单

 在达到国家线要求的基础上,法与经济学院招生专业以招生计划数(计算时扣除已录取的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所占用的招生计划)为基数,按120%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和复试名单,依据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划定专业复试分数线。最终确定的复试人数遵循四舍五入规则取整数。

 法与经济学院招生专业复试名单见附件2

(二)复试内容

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

(三)复试考核形式及分值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20分。

 1.笔试: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考试科目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为准。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考生自述、考生抽题、考生回答、专家提问等环节。满分70分,具体结构为:专业知识广度深度25分、外语听力口语25分、综合素质2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

 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小组审查考生提交的《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可在面试考核环节结合考生提交的综合素质材料进行提问,全面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提交综合素质考查材料的有关要求详见《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外语听说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

 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广度与深度和专业综合运用能力。由各专业面试小组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公布的复试参考书目内容进行考察。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法与经济学院党委负责,通过审查考生《复试政审函调表》(附件4等方式,全面考核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

(四)复试合格线

 非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2分(满分220分)为不合格,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10分为不合格。

(五)成绩计算方法及录取规则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则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则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则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安排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325830-1130

 2.笔试地点:文泰楼219教室

 注:考生凭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参加各专业课笔试,未缴费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考生7:30开始入场,进入考场考生到考场后对号入座,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或有任何违规舞弊行为。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325日下午1500开始,14:30签到。

 2.面试地点:文澴楼610教室

 3.候场及抽签地点:文澴楼614教室

(二)资格审查

 法与经济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报名资料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考信息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和学校规定者,不予复试。具体要求详见《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的通知》(附件5)。

 资格审查时间:202332414:00-17:00

 资格审查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澴楼623会议室。

(三)诚信复试承诺

 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6),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考生本人完整抄写并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应与资格审核材料一并提交。

(四)复试费用

 考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应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00/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五、复试录取纪律及违规处理

(一)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准确把握客观标准,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加强复试工作相关人员的考务纪律管理,落实回避要求,强化考务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

(二)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复试监督巡视组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视为已承诺遵守这些政策规定。

 (四)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公示及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法与经济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未尽事宜后续会继续通过法与经济学院网站进行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咨询电话:027-88385567      

 监督电话:027-8838606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罗马一大法与经济学院

                                     2023321


附件1:法与经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明细表.pdf

附件2:法与经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pdf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4: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doc

附件5: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的通知.docx

附件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