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由法与经济学院、罗马法系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法经论坛第四十三期讲座“The Law of Harvest”在南附楼302教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由爱丁堡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史研究中心主任,法与经济学院访问教授Paul J. Du Plessis教授担任主讲人,法与经济学院院长、罗马法系研究中心主任黄美玲教授担任主持人,法与经济学院讲师徐育知博士以及百余名师生参加。
Du Plessis教授首先以罗马农业的三种重要农作物小麦、橄榄、葡萄为例,结合“messis”“vindemiae”以及“oliveta”三个拉丁语词汇论证“收获”在古罗马社会的重要性。他分别从公、私法层面讨论罗马法关于收获的规则。在公法领域,Plessis教授探讨了罗马帝国以及各行省对农业活动的干预以及地方习惯在罗马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性;从私法视角,他围绕土地租赁制度、农作物所有权归属等问题进行具体剖析,细致探讨地主和佃农在法律体系内的相互作用。
最后,Du Plessis教授通过具体案例阐释了罗马社会中收获活动的复杂性。他不仅依据加图《农业志》中关于样本合同、风险转移等问题的探讨,强调了重新审视古代法律文献对于理解现代法律规则,尤其是在农业种植和自然资源管理领域规则的重要意义,还过分析普林尼书信集中的债务争议,特别是关于如何通过预售来降低风险的实践,揭示了收获在法律实践中的多重属性。
讲座末尾,黄美玲教授对Du Plessis教授以及所有参与讲座的听众表示衷心感谢,她指出罗马法是现代民法的基石,传承着“书写理性”下规则从现实中诞生的基本范式。本次讲座加深了学生们对罗马法中收获的了解,同时也拓宽了大家对法律史研究方法与路径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