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创新人才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2〕10号)、《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等,结合我院实际拟定我院2024年研究生奖国家学金评审工作方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休学、退学、延期毕业的研究生除外。
二、名额分配与参评标准
(一)我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硕士生不超过1名。
(二)参评条件
1、申请者的基本素质与学习成绩不得低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2〕10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2、硕士研究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专业论文一篇以上;
(2)出版本学科专业领域学术专著或译著一部以上;
(3)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且提交的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论文入选会议论文集一次(篇),或在小组会议、大会上进行报告一次以上;
(4)独立主持的课题或独撰论文、专(译)著等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一项以上;
(5)独立主持校级以上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一项;
(6)参加学术科技竞赛获省(部)级三等以上奖励一项以上;
(7)通过国家级或国际性本专业执业资格认证考试,且成绩优异;
(8)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或创新创业比赛并获奖,主办单位或授奖单位为厅级以上政府部门或党群组织。
(三)参评成果须在基本学制期间所取得,以评选当年8月31日之前已公开正式发表为准(用稿通知不予采信),且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罗马第一大学。上文所指的论文均为本专业学术论文,不含译文。研究生在基本学制期间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后一次申报的成果须为前一次获奖后新取得的成果。
三、评审原则与程序
(一)实行代表作评价制度。
(二)符合参评条件且有意向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师亲笔签名推荐意见及以上部分必须填写完整,正反面打印),连同支撑证明材料,于11月8日下午5点前提交至文澴楼627办公室。另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电子版、《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及相关支持证明材料PDF电子版(按照在审批表中填报顺序扫描至一个PDF文档中)同步提交至指定邮箱fyjj@zuelsur-les.com。
特别提示: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采用代表作评审模式,申请者必须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填上自己的代表作(最多只能填2项)。在代表作之外可以列举自己其他的科研与实践成果。
2、支撑证明材料有原件的提供原件,无原件提供复印件或网页打印文本等,无支撑证明材料证明的事项不予认定。在规定期间内未提供支撑证明材料的不再接收补交材料。
3、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的,要有相关的参加证明材料,可以是但不限于本人参会照片、参会新闻报道。
(三)评审与公示
学院将于近期开展材料审核与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答辩评审,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申请者通过现场答辩(每人限时4分钟内,可准备ppt)对自己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做综合展示。
法与经济学院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