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第13届中意创新合作周在意大利那不勒斯科学城开幕。中国科学技术部部长阴和俊、意大利大学与科研部部长贝尔尼尼分别在开幕上致辞。法与经济学院意方院长奥利维耶罗·迪利贝托在开幕式以《科学、新技术与共同规则的必要性》为题做主旨发言。
本届中意创新合作周是中意双方落实两国元首会晤共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关于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意周以“实现科技价值,应对时代挑战”为主题,设那不勒斯主会场和威尼斯分会场,内容涵盖部长级双边会议、开幕式暨中意重要项目签约仪式、7场平行论坛、科技创新主体“一对一”对接会等环节。
奥利维耶罗·迪利贝托在主旨发言中指出,当今世界,我们的地球面临着一些决定性的挑战,只有通过共享才能战胜它们:共享科研成果、信息、物资、资源。法律可以成为东西方之间沟通交流的重要工具。在这方面,中国和意大利已经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对话,并且在法学研究、青年人才培养以及努力应对科技发明所伴生的纷繁复杂的法律挑战等方面,已经取得了极为重要的成果。科技革命的飞速发展,要求当代法学家应付出勇敢的努力,必须构想一个全新的法律和道德规则、权利、禁令以及责任体系,它要建立在完全大胆创新的法律(以及哲学)逻辑范畴之上。在这个相互联结的世界里,法律不应再被局限于各个国家的主权范围之内予以构建,而应被视为全球性法律、共同规则的成果。因此,可被视为“人类命运共同体”诸多可能的呈现形式之一。因为法律在不同文化、文明、宗教以及意识形态之间架起了桥梁。
中意创新合作周自2010年首次举办以来,已在中意多个城市成功举办了12届,总计完成6200余项技术对接。
奥利维耶罗·迪利贝托在主旨发言
中国科学技术部部长阴和俊与奥利维耶罗·迪利贝托握手致意
奥利维耶罗·迪利贝托在中意第13届中意创新合作周开幕式上的主旨发言译稿
法律与未来:科学、新技术与制定共同规则的必要性
尊敬的安娜・玛丽亚・贝尔尼尼部长、阴和俊部长,维拉里主席,各位领导,同事们,女士们、先生们:
衷心感谢贝尔尼尼部长以及那不勒斯科学城给予我在本次中意科技周开幕式上致辞的机会。本次科技周恰逢意大利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经济伙伴关系 20 周年以及马可·波罗逝世 700 周年,能在这次盛会上发言,我倍感荣幸。
我既不是科学家,也不从事高新技术领域的工作。我是一名法学家。二十五年来,我有幸一直与中国在法学领域开展合作。
因此,我将着重探讨法学在中意合作中所能发挥的作用,以及就本次科技周所涉及的相关议题制定共同规则的重要性。
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艺术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利用;食品生产加工体系的创新;气候变化的影响以及与自然灾害相关风险的防治;先进制造技术(尤其是数字化、自动化和创新材料技术);海岸、海洋以及极地科学。
所有这些主题似乎都呼应了数月前(2024年4月11日)意大利总统塞尔焦·马塔雷拉先生的讲话(总统先生近期刚刚对中国进行了一次极为重要的国事访问):总统着重谈论了食品安全、健康保护以及有效消除贫困的重要性。总统总结指出,今天所有这些主题均可被纳入一个(用总统的话说)“涵盖所有方面的议题:作为人类智慧宝库的文化遗产。文化遗产(占据主导地位时),人类就会走上进步、幸福、安宁、和平的道路”。
早在十二年前,习近平主席就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高瞻远瞩的伟大理念,并将其作为对世界发展的展望。习主席认为,我们的地球应被视作一个消除壁垒、隔阂与偏见的“共同体”。这是一个由不同文化和文明共同组成的共同体,各文化和文明之间平等合作,摒弃任何以自我为中心的世界观。
另一方面,恰恰是疫情教会了我们(或者说本应教会我们),我们这个星球面临着一些决定性的挑战,只有通过共享才能战胜它们:共享科研成果、信息、物资、资源。病毒是没有国界的。臭氧层空洞是没有国界的。冰川融化是没有国界的。核废料也是没有国界的。因此,共享是回应人类未来需求的唯一对策。
为了应对这些议题,人们提出了整合数字化转型和生态转型的“双重转型”。这是一项颇具雄心且引人入胜的双重挑战。
因此,法律是应对这一挑战的有力武器。
并非偶然的是,习近平主席多次致力于在法律层面为中国发展指出一条明确道路:习主席认为,中国必须致力于建设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自十八大以来的“基本方略”。
因此,法律可以成为东西方之间沟通交流的重要工具。在这方面,中国和意大利已经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对话,并且在法学研究、青年人才培养以及努力应对科技发明所伴生的纷繁复杂的法律挑战等方面,已经取得了极为重要的成果。
事实上,自世界存在以来,科技发明总是先于其法律规制,而后者必然是作为前者的结果而出现的。
但如今出现了一个根本性的质变,因为互联网(以其多种表现形式)猛然迫使我们法学家对传统法律范畴进行全面反思。这是一场深刻质疑——并颠覆——我们所有思维范畴的革命,而这些范畴是人类几千年理性思考的结晶。
举例而言,自(公元二世纪)古罗马法学家盖尤斯撰写《法学阶梯》以来,物一直被分为有体物和无体物。两千年以来,有体物(根据盖尤斯的定义,即那些可以触摸的物品)几乎囊括了绝大部分的物。无体物(即那些无法触摸的物品)几乎是不存在的,或仅仅是极少数情况。整个法律体系都建立在物质性、有体性之上。今天,二者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无体物急剧增加,并且代表了巨大的经济价值。
因此,这场革命要求当代法学家付出勇敢的努力。必须构想一个全新的法律和道德规则、权利、禁令以及责任体系,该体系要建立在经过彻底且大胆重塑的法学(及哲学)逻辑范畴之上。这是未来面临的挑战。
地球每天都变得愈发复杂,同时也越来越互联:新技术实际上已经抹去了人类数千年来所秉持的空间和时间观念。但在此之外,存在一项新的挑战,即太空、月球与其他天体的法律问题。这是全新的情形,是需要重新设定或调整的法律范畴。
总而言之,所有这些不同寻常的新情形再次迫切需要法律来规制。
从这个意义上说,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代民法典中最新的一部法典)无疑是最具创新性的。对此,得益于罗马第一大学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多年的合作,我们立刻将其翻译成了意大利语(由黄美玲教授完成的世界上首部中国民法典译本)。
事实上,这是唯一一部从法律层面规制数字革命与生态转型的民法典。其中包含涉及隐私、数据以及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规定(第111、127、1034~1039、1194~1197条);涉及肖像权(第1108~1031条)、知识产权(第123、444、600、1185条)的规定;涉及技术转让与咨询合同的规定(第862~887条)。与此同时,该法典也精准关注到环境问题(第1229~1235条)。这些都是极具意义的创新之处。
这是一部面向未来的法律,因为它能够将传承数千年的中华文化、大陆法系的法律体系以及新时代的科技革新相结合。
在这个相互联结的世界里,法律不应再被局限于每个国家的国家主权范围之内予以构建,而应被视为全球性的法律、共同规则的成果。因此,法律可被视为“人类命运共同体”诸多可能的呈现形式之一。
因为法律在不同文化、不同文明、不同宗教、不同意识形态之间架起了桥梁。
古罗马人是作为一门独立于其他所有学科的法律科学的创始者。绝非偶然的是,第一批古罗马法学家被称为“祭司”,他们是桥梁的建造者,是能够连接河流两岸,从而让两岸人民彼此能够互相碰面交流的人。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