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经济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发布者:张向飞发布时间:2025-10-11浏览次数:10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协调发展,进一步突出研究生分类分层评价和过程性评价要求,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2〕10 号),《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拟定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取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籍、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休学、退学、延期毕业的研究生除外。

二、名额分配与参评标准

(一)我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硕士生不超过2名。

(二)参评条件

1、申请者的基本素质与学习成绩等标准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2〕10号)第二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硕士研究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专业论文一篇以上;

(2)出版本学科专业领域学术专著或译著一部以上;

(3)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且提交的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论文入选会议论文集一次(篇),或在小组会议、大会上进行报告一次以上;

(4)独立主持的课题或独撰论文、专(译)著等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一项以上;

(5)独立主持校级以上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一项;

(6)参加学术科技竞赛获省(部)级三等以上奖励一项以上;

(7)通过国家级或国际性本专业执业资格认证考试,且成绩优异;

(8)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或创新创业比赛并获奖,主办单位或授奖单位为厅级以上政府部门或党群组织。

(三)参评成果须在基本学制期间所取得,以评选当年8月31日之前已公开正式发表为准(用稿通知不予采信),且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罗马第一大学。上文所指的论文均为本专业学术论文,不含译文。研究生在基本学制期间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后一次申报的成果须为前一次获奖后新取得的成果。

三、评审原则与程序

(一)实行代表作评价制度。

(二)符合参评条件且有意向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导师亲笔签名推荐意见及以上部分必须填写完整,正反面打印),连同支撑证明材料,于2025年10月14日下午5点前提交至文627办公室。另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电子版、《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及相关支持证明材料PDF电子版(按照在审批表中填报顺序扫描至一个PDF文档中,文件命名方式:姓名+专业+国奖)同步提交至指定邮箱fyjj@zuelsur-les.com。

特别提示: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采用代表作评审模式,申请者必须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填上自己的代表作(不超过3项)。在代表作之外可以列举自己其他的科研与实践成果。

2、支撑证明材料有原件的提供原件,无原件的提供复印件或网页打印文本等,无支撑证明材料证明的事项不予认定。在规定期间内未提供支撑证明材料的不再接收补交材料。

3、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的,要有相关的参加证明材料,可以是但不限于本人参会照片、参会新闻报道、会议手册等。

(三)学院评审

学院将于近期开展材料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者须进行答辩评审,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申请者通过现场答辩(每人限时5分钟内,可准备ppt)对自己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做综合展示。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后,报学校审定。

(四)学校审定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初评结果进行审定,对复 议申请进行复议,并将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校评审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学校评 审领导小组予以裁决。学校领导小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五)奖金发放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公示结束后,于 2025年11月30日前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统一汇入获奖研究生的银行账户。


法与经济学院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1: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