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仅中意学院的教职工和学生有权进入图书馆,其他人员须在获得图书管理员的同意后进入。
第2条:
图书管理员有权拒绝举止不当者进入图书馆。
第3条:
凭学生证或工作证进入本馆,但经图书管理员同意的除外。
第4条:
学生卡或工作证仅限个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第5条:
学生卡或工作证遗失、被盗或被他人冒用时,应立即通知图书管理员。
第6条:
禁止携带书包入馆。
第7条:
禁止携带湿伞入馆。
第8条:
禁止携带任何可能对图书和设备造成损害的物品入馆。
第9条:
入馆者应当举止得体,并尊重其他人学习的需求。
第10条:
入馆者应保持安静,不得在学习和阅读区域从事讨论、交谈、开会等活动。
第11条:
馆内请保持手机静音,使用耳机时请控制音量,避免噪音泄露。
第12条:
请保管好个人物品,不得占座。图书管理员将清理超过1小时无人看管的物品,处置长期无人认领的无价值物品,立即丢弃食品和饮料。
第13条:
请看管好自己的个人物品,图书馆不对个人物品安全负责。
第14条:
禁止标记、污损、损坏或破坏图书馆资源或财产。
第15条:
禁止在馆内吸烟。
第16条:
禁止在图书馆内饮食,携带有色饮料或气味重的食物入馆。
第17条:
图书馆内区域不用于睡觉和起居,禁止携带睡袋或帮助睡眠的家具和设备。
第18条:
请将垃圾丢在垃圾桶里,禁止乱扔垃圾。
第19条:
在图书馆内拍照和摄像的,应事先获得图书管理员的同意。
第20条:
未经图书管理员同意,禁止散发传单和张贴海报,未经授权的材料将被移除。
第21条:
入馆人员应遵守馆内所有规章。
中意学院图书馆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