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设备和部件
1.1安全芯片
部分或全部实现了密码运算、密钥管理、随机数生成等功能的集成电路芯片,且具有以下特征之一:
1.含有专门用于电力、税务、公安、金融等领域的64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对称密码算法、768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基于整数因子分解的非对称密码算法或128位以上密钥长度基于椭圆曲线的非对称密码算法;
2.含有64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对称密码算法、768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基于整数因子分解的非对称密码算法或128位以上密钥长度基于椭圆曲线的非对称密码算法,且对称密码算法加解密速率10Gbps以上或非对称密码算法签名速率50000次/秒以上。
1.2密码机(密码卡)
以实现密码运算为主要功能的设备(包括密码卡),且具有以下两种特征:
含有64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对称密码算法、768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基于整数因子分解的非对称密码算法或128位以上密钥长度基于椭圆曲线的非对称密码算法;
对称密码算法加解密速率10Gbps以上或非对称密码算法签名速率50000次/秒以上。
1.3加密VPN设备
以IPSec/SSL VPN为主要功能的设备,且具有以下两种特征:
含有64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对称密码算法、768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基于整数因子分解的非对称密码算法或128位以上密钥长度基于椭圆曲线的非对称密码算法;
加密通信速率10Gbps以上。
1.4密钥管理产品
用于对称密钥或非对称密钥的生成、分发、存储等管理功能的服务端设备,且具有以下两种特征:
含有64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对称密码算法、768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基于整数因子分解的非对称密码算法或128位以上密钥长度基于椭圆曲线的非对称密码算法;
支持管理对象数量10000以上。
1.5专用密码设备
含有专门用于电力、税务、公安、金融等领域的64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对称密码算法、768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基于整数因子分解的非对称密码算法或128位以上密钥长度基于椭圆曲线的非对称密码算法的设备。
1.6量子密码设备
以量子力学和密码学为基础,利用量子技术实现密码功能的设备。
1.7密码分析设备
用于破解、弱化或绕过密码技术、产品或系统的分析设备。
2. 测试、检查和生产设备
2.1密码研制生产设备
专门设计用于研制或生产1.1项至1.7项的设备。
2.2密码测试验证设备
专门设计用于测量、测试、评估、验证1.1项至1.7项的设备。
3. 软件
专门设计或改进用于研制、生产或使用1.1项至2.2项的软件。
4. 技术
专门设计或改进用于研制、生产或使用1.1项至3项的技术。
原文链接:商务部 国家密码管理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3号 关于发布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出口管制清单和相关管理措施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