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长鹏案

发布者:聂倩发布时间:2025-01-06浏览次数:11


一、案件事实

20231121日,币安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赵长鹏承认违反了BSA,币安未能实施有效的反洗钱计划。与此同时,美国司法部宣布,币安控股有限公司(Binance Holdings Limited)承认共谋违反《银行保密法》(BSA),未能注册为转账业务,并违反了《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币安是世界上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它将增长、市场份额和利润置于遵守美国法律之上,在不实施美国法律要求的控制的情况下,经过深思熟虑和精心计算,从美国市场获利。币安同意支付43亿美元的罚款,并将加强合规和补救措施,并保留一个独立的监督机构。这是司法部最大的企业认罪案其中还包括一位首席执行官的认罪。这次起诉由刑事部门的洗钱和资产追回科、国家安全部门和华盛顿西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领导。


二、侦查过程

调查重点在于币安是否遵守美国的反洗钱(AML)和客户身份识别(KYC)规定。调查发现,币安在2017年至2022年期间,未能有效限制美国用户访问其全球平台,导致美国用户与受制裁地区(如伊朗、古巴、叙利亚等)的用户进行交易,涉及金额巨大。

在调查过程中,美国司法部发现赵长鹏在公司内部强调“相比请求许可,请求原谅更好”,显示其对合规问题的态度。最终,赵长鹏与美国司法部达成认罪协议,承认未能遵守反洗钱规定,并同意支付罚款。


三、辩护思路

1.判例依据:在类似案件中,没有被告被判处监禁。相比之下,赵长鹏更适合被判处缓刑,其中可能包括被软禁在他位于阿布扎比的家中。

2.品格证据:赵长鹏对自己的罪行感到愧疚,同时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

3.情节尚未达到严重程度:币安的首席合规官曾警告赵长鹏,平台上存在来自受美国制裁国家的用户。实际上,币安作为一家非美国公司,并没有被禁止让这些国家的用户使用其平台。公司认罪的制裁指控是一个首次针对币安提出的全新且狭隘的指控,虽然这种算法匹配机制通过随机将来自制裁国家的用户与美国用户配对违反了美国的制裁法,但这些随机的自动化交易仅占币安总交易量的极小比例(0.00041%)。

4.否定主观故意:根据《缓刑报告》的记录,当被问到币安是否会屏蔽来自制裁国家的IP地址时,赵长鹏明确表示肯定。同时,《缓刑报告》也指出,政府未能提供具体证据证明赵长鹏明确知道,或故意认为,通过其交易所处理的资金是非法活动的所得,包括任何与制裁相关的违法行为。此外,鉴于第三点所提到的交易极其罕见,认为赵长鹏是有意促成这些交易的观点难以成立。


四、案涉罪名

违背反洗钱监督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