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销毁证据罪

发布者:聂倩发布时间:2025-01-08浏览次数:10


关联法条

《美国法典》第18编第1512

c)任何人,如若以腐败方式:

1)更改、销毁、损毁或隐匿记录、文件或其他物品,或试图实施上述行为,以妨碍该物品在正式程序中的完整性或可用性;或

2)以其他方式妨碍、影响或阻碍任何正式程序,或试图实施上述行为,

应根据本条规定予以罚款,或判处二十年以下的监禁,亦或两者并罚。


罪名解析

该罪的客观要件为:(1)行为人可以通过改变内容、毁灭材料、物理损坏或藏匿的方式对记录、文件或其他物品进行处理,使其在正式程序中失去效用;也可以通过不具体列明的其他方式对官方程序施加影响、干扰或阻止,例如,通过威胁、贿赂或欺诈等手段阻碍程序的正常进行。(2)行为对象包括记录、文件或其他物品,这些物品必须与某一官方程序相关,且其完整性或可用性受到行为人行为的侵害。

该罪的主观要件为:(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妨碍、影响或阻碍程序的故意;(2)行为人具有以腐败方式为自身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避免法律制裁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