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o Niki Artem案

发布者:聂倩发布时间:2025-01-06浏览次数:10


一、案件事实:

被告尼古拉·格里戈列夫(Nikolay Grigorev)、尼基塔·阿尔希波夫(Nikita Arkhipov)和阿特姆·奥洛维尼科夫(Artem Oloviannikov)被控在20197月至20236月涉嫌策划和实施一项阴谋,旨在通过欺诈手段从美国公司采购包括半导体在内的两用电子元件,目的地为俄罗斯军方附属公司。被告通过虚假和欺诈性手段,妨碍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 BIS)执行出口法律和法规。被告还涉嫌使用虚假身份和信息与美国制造商进行交易,以掩盖这些电子元件的最终用户是俄罗斯实体。


二、侦查过程

1.证据收集:侦查人员通过法院授权的搜查令、电子邮件记录、财务交易记录、运输文件等方式收集证据。侦查人员对被告的电子邮件和通信进行了监控,发现了他们与俄罗斯采购代理的交流,发现了他们的计划和意图。

2.监控与调查:特工Yevgeny Gershman参与了调查,使用了物理和电子监控手段、访谈证人、审查财务记录和海关记录。通过监测资金流动,发现了被告与俄罗斯实体的交易,特别是与被制裁的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

3.国际合作:在调查过程中,美国可能与其他国家的执法机构展开了合作,以获取更多证据和信息,特别是在涉及跨国交易时。


三、辩护思路

1.证据的合法性与充分性:被告可以通过质疑侦查过程中收集的证据是否合法,包括监控、搜查令的执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有侵犯隐私权的情况。

2.出口管制法规的复杂性与误解:被告可以辩称他们对美国的出口管制法规理解不足,或者由于法规的复杂性,他们无意中违反了规定。

3.缺乏故意性:被告可以辩称他们没有故意违反法律,他们的行为是基于对法规的误解或疏忽。

4.证据的解释与语境:对于电子邮件和通信记录中的证据,被告可以提供不同的解释,强调这些证据在没有适当语境下可能被误解。


四、涉及罪名

1.有线同谋诈骗罪

2.共谋走私货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