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共谋走私货物罪

发布者:聂倩发布时间:2025-01-08浏览次数:10


关联法条

《美国法典》第50编第4819(a)(2)(b)(a)(2)(F)条共谋走私货物罪

任何人不得导致或协助、教唆、劝告、命令、诱导、促使、许可或批准从事本分章、《出口管理条例》或根据该条例发出的任何命令、许可证或授权所禁止的任何行为,或遗漏本分章、《出口管理条例》所要求的任何行为。

(b)刑事处罚

故意实施、故意企图实施、或故意合谋实施、或协助及教唆实施第(a)款所述非法行为的人

(1)处不超过100万美元的罚款;且

(2)对于自然人,处20年以下监禁,或者并处。

任何人不得直接向商务部或包括国土安全部和司法部在内的任何其他美国机构的官员,或间接通过任何其他人,作出任何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声明或证明,或伪造或隐瞒任何重要事实-

(ii)与根据《出口管理条例》提交或要求提交的任何出口管制文件或任何报告的编制、提交、发放、使用或保存有关的信息;”


罪名解析

本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是:(1)危害行为:违反海关法律法规、妨碍海关监管的走私行为。协助、教唆、劝告、命令、诱导、促使、许可或批准从事本分章、《出口管理条例》或根据该条例发出的任何命令、许可证或授权所禁止的任何走私行为,或遗漏本分章、《出口管理条例》所要求的任何走私行为。(2)危害结果:偷逃应缴税款、妨碍海关正常的监管秩序且严重损害国家利益。

本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是:(1)故意,在进出口货物过程中,明知自己与他人共谋走私的行为会发生偷逃应缴税款、破坏海关的正常监管秩序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危害结果,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的发生。(2)犯罪目的:本罪的成立一般是出于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典型案例

本条被用于Nico Niki Artem案、Arthur Petrovz案,具体案件摘要如下:

案例一:Nico Niki Artem案中,被告尼古拉·格里戈列夫(Nikolay Grigorev)、尼基塔·阿尔希波夫(Nikita Arkhipov)和阿特姆·奥洛维尼科夫(Artem Oloviannikov)被控在20197月至20236月涉嫌策划和实施一项阴谋,旨在通过欺诈手段从美国公司采购包括半导体在内的两用电子元件,目的地为俄罗斯军方附属公司。被告通过虚假和欺诈性手段,妨碍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 BIS)执行出口法律和法规。被告还涉嫌使用虚假身份和信息与美国制造商进行交易,以掩盖这些电子元件的最终用户是俄罗斯实体。

PETROV是一名为俄罗斯通电公司工作的俄罗斯人,他在塞浦路斯注册了一个幌子公司,目的是从美国公司采购微电子产品并将其转运到俄罗斯。根据电子邮件的签名和通信记录,他会全程追踪电子产品的购买及转运事宜。PETROV和同谋者CC1CC2想要借此来逃避美国对具有军事应用的控制电子产品进行出口管制。为了获得这些产品,PETROV谎称货物将被运往塞浦路斯等国家,实际上货物由PETROV联系的直通航运公司转移到俄罗斯的电通公司的位置。俄罗斯依赖西方进口的RFID芯片,这些芯片具有重要的军事应用,包括用于标记军事资产进行跟踪。经过审查确定,在此过程中的15个微控制器的出口没有申请或获得过DOC许可证。

案例二:Arthur Petrovz案中,PETROV是一名为俄罗斯通电公司工作的俄罗斯人,他在塞浦路斯注册了一个幌子公司,目的是从美国公司采购微电子产品并将其转运到俄罗斯。根据电子邮件的签名和通信记录,他会全程追踪电子产品的购买及转运事宜。PETROV和同谋者CC1CC2想要借此来逃避美国对具有军事应用的控制电子产品进行出口管制。为了获得这些产品,PETROV谎称货物将被运往塞浦路斯等国家,实际上货物由PETROV联系的直通航运公司转移到俄罗斯的电通公司的位置。俄罗斯依赖西方进口的RFID芯片,这些芯片具有重要的军事应用,包括用于标记军事资产进行跟踪。经过审查确定,在此过程中的15个微控制器的出口没有申请或获得过DOC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