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本条款使用目的是防范海外人才税收缴纳违法风险,规定了薪酬涉外税务申报,提示与帮助人才遵循全球所得纳税合规要求。甲方为用人单位,乙方为海外人才。
税收合规示范条款
第一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银行费用和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任何由甲方支付的税费款项,应当包括在乙方提供的商业发票金额中。
第三条 有关与执行协议相关的任何及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税费,根据中国的税收法规和中国与乙方国家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收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协定,由甲方从合同约定的从乙方薪酬中代扣代缴。
第四条 与执行本协议相关的任何及所有的需要征收的在中国境外的税费,由乙方根据适用的税法进行缴纳,甲方可以提供协助。